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现就调整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等服务管理措施通知如下:
一、取消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。各地区要综合评估当前本地和外地疫情形势及风险等级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,取消北京市民众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45家旅行社的北京市居民赴全国各地旅游业务,暂不恢复出入境旅游业务。已经组织的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业务,可继续开展,行程中须做好个人防护。